1、
为什么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是人力资源开发体系中的重要内容,充分开发和利用人力资源,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人力资源开发的总体框架中,职业教育培训就是提高人力资源的质量,以职业教育和培训为手段,把经过基础教育后处于自然状态的人加工生产成为现实的人力资本。由于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在人力资源开发和利用的过程中,从培训体系到就业领域之间就有了畅通的渠道,而且,职业培训体系不在与经济和实践相脱离,通过与劳动力市场的接轨,将有效地促进就业形势的发展。经过职业技能鉴定体系的认证,劳动力明晰了质量和产权,获得了进入劳动力市场的"通行证",这样就保证了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能够实现合理流动、公平竞争,就能够保证劳动力市场的有序运行,也就能够保证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2、 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依据
有关法律规定 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难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鉴定"。1996年实施的《职业教育法》第八条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国家有关文件规定 2000年3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6号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明确,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制度。并规定用人单位招用90个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3、 如何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职业资格证书取得的途径 根据原劳动部、人事部联合下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规定》,职业技能鉴定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主要途径。即:劳动者欲取得进入劳动力市场的“通行证”,只有通过相应的职业培训,经政府授权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进行资格鉴定,才能获得相应的由国家验印的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鉴定的特征 (1)从制度体系上看,我国职业技能鉴定属于国家证书制度;(2)从认证方式上看,我国职业技能鉴定采用了国际通行的第三方认证的现代认证规则;(3)从考试性质上看,职业技能鉴定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4)从鉴定内容上看,主要以职业活动本身为导向决定其内容。
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实施 为了与国际惯例接轨,我国的职业技能鉴定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管理体制。职业技能鉴定的社会化管理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政策,在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依托职业技能鉴定站对劳动者技能水平实施的评价和认定的工作体制。
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和鉴定方式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知识、职业道德和操作技能三个方面。具体鉴定时分为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一般采用闭卷笔试,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一般采用典型工作项目操作、结合生产作业项目操作或模拟操作的方式进行。计分采用百分制,两部分成绩都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80分以上者为良好,95分以上者为优秀。